“岁月中的法甲”为广大球迷朋友们持续讲述有关法甲联赛的历史故事。虽然我们不能直接的以金钱观去评判社会,但是在大多数时候,区分社会阶层的主要依据还是根据个体的薪资收入。自二战之后,法国社会经济水平呈直线上升趋势,很多行业的收入也是与日俱增,而足球运动更是因为广博的市场而有了大幅度跃升式的发展。
相比战前足球运动员平均1500法郎的月薪收入,1945年之后球员们的薪水可谓是非常丰盈。以效力于法乙联赛阿雷斯队的边锋特鲁瓦西埃为例,他的月收入便可达到7000法郎,在那个时候,特鲁瓦西埃仅仅是一名实力平平的球员,而7000-8000的法郎也基本是效力于法甲球队球员的最低收入。
在那个时代7000法郎的收入是什么概念呢?法国著名的雷诺汽车公司汽车工程师每月收入约为8000法郎、达能集团的食品顾问每月收入7200法郎,而一名工厂的顶级技师每月大约可以拿到3600法郎的薪水,公立学校的教师的收入约在4000法郎左右。从这个数据对比来看,足球运动员在那时已经步入了社会精英阶层。
7000法郎月薪仅仅是法甲联赛联盟规定的底薪收入,相对实力突出的运动员则会在更好的俱乐部谋求到更多的金钱收益。本-巴雷克在签约法兰西体育场俱乐部时俱乐部为其开出的月薪为1.8万法郎,同时还有25万法郎的签字费。
从1945年开始,法国职业足球运动的生活真正意义上迎来了春天,只要一名足够优秀并能在足球场上展示出才华,那么各支法甲俱乐部便会为球员开取高昂的薪资。1949年时,著名的兰斯中场球员庞-凡尔纳的工资为每月6.7万法郎,这一薪资待遇是普通法甲球员的5倍。
当然,足球运动员收入之所以大幅度提升,源头上是因为各支俱乐部有了丰厚的资本支撑,在法国社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的年代,投资足球所带来的直接财政营收和名誉感让很多大资本家都开始进入足球市场。
大资本家进入足球投资领域后自然看中如何将球队价值进行最大化提升,因为竞技比赛领域评判一支球队的成败永远是根据战绩,所以如何打造无懈可击的球队是很多俱乐部老板共同的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国国内足球人才竞争也逐渐进入白热化,高额的薪资合同则是俱乐部夺取球员最为倚重的手段。
在球员普遍薪资提高之后,俱乐部管理者依旧担心队中的明星球员被竞争对手挖走,同时为了激发球员们的场上斗志,各家俱乐部也开始纷纷采用“奖金激励政策”,有关这一方面的故事我们在下一章将进行讲述。